类风湿关节炎 运用中药“毒药”治疗

临床常用乌头、附子、细辛、雷公藤等有毒中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,通过科学炮制、合理配伍、适当剂量、科学煎煮等几个环节,可以减少毒性,增强疗效。把握原则,辨证使用这些药物,可以收到较好的临床疗效。

类风湿关节炎(rheumatoid arthritis,RA)是一种慢性的全身性炎症性疾病,以慢性、对称性、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,属于中医“历节”、“痹证”范畴。目前,应用于RA治疗的药物主要有中药、非甾体抗炎药(NSAIDs)、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(DMARDs)和糖皮质激素[1]。运用中药治疗RA疗效较好,毒副作用少。在所用的中药中,有很多是“毒药”,有些甚至有“大毒”,但若恰当使用则临床效果会很显著。

中医对毒的认识

在古代,中药开始被称为“毒药”。如《周礼·天官》记载:“医师掌医之政,聚毒药以供医事。”《素问·移精变气论》曰:“毒药治其内,针石治其外。”这说明在古代将各种药物总称为毒药,正如张景岳在《类经·卷十四》中指出:“凡可避邪安正者,皆可称之为毒药。”

后世医家对中药之毒的认识不断发展完善,明代张景岳在《类经·卷十四》云:“药以治病,因毒为能。所谓毒者,以气味之有偏也。……气味之偏者,药饵之属是也,所以去人邪气。其为故也,正以人之为病,病在阴阳偏胜尔。欲救其偏,则惟气味之偏者能之,正者不及也。”张景岳在此认为,“毒”指药物的偏性,每种药物都有其独特的、有别于其他药物的偏性,药物能治疗疾病正是用药性之偏纠正人体之偏。药物皆有偏性,若用在不该用之处,或过量使用,即便是养人正气的人参亦能害人。现代很多医家对中药之“毒”的认识多集中于中药所含的有害成分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而言。有毒中药具有独特的治疗作用,应该扬长避短,合理应用。

有毒中药在RA治疗中的应用

运用有毒中药于RA的治疗,具有悠久的历史。在《金匮要略》中,用于治疗历节病的桂枝芍药知母汤和乌头汤就分别含有附子和乌头,至今这两首方仍常用于临床治疗。后世医家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并总结出许多有效的治疗药物,其中几种常用的中药有毒甚至大毒,被人们称为“虎狼药”、“霸道药”等。

乌头类

包括川乌、草乌、附子等,俱含有乌头碱类等有毒成分[2]。乌头首载于《神农本草经》:“味辛温。主中风、恶风、洗洗出汗,除寒湿痹,咳逆上气,破积聚,寒热。”乌头大热,有大毒,功效祛风湿,散寒止痛,主要用于寒湿痹痛、心腹冷痛等证。《金匮要略》中用乌头汤治疗寒湿历节,乌头用蜜久煎,并配伍甘草等以降低其毒性。附子味辛甘,性热,有大毒,功效为回阳救逆,补火助阳,散寒止痛,主要用于阳虚证、寒湿痹证等。《神农本草经》谓附子:“味辛温。主风寒咳逆邪气,温中,金创,破癥坚积聚,血瘕,寒温痿躄,拘挛,脚痛,不能行步。”张锡纯曰:“附子味辛,性大热,为补助元阳之主药,其力能升能降,能内达能外散,凡凝寒锢冷之结于脏腑、着于筋骨、痹于经络血脉者,皆能开之、通之。”张仲景用桂枝芍药知母汤治疗“风湿历节”,方中用附子以散寒除湿、通络止痛,配伍甘草、白芍等减轻毒副作用。类风湿关节炎多因风寒湿邪痹阻经络关节所致,“邪之所凑,其气必虚”,故正气亏虚是本病之根本原因,而温阳、扶正、散寒、祛湿等非乌头、附子所不能胜任。

藤类药

藤类药多具有祛风、清热、除湿、通络、散瘀结的功效。现代药理研究表明[3],藤类药多具有抗炎、解热、镇痛等作用,用于RA的临床治疗,疗效显著。《本草汇言》曰:“凡藤蔓之属,皆可通经入络”。周仲瑛指出:“凡藤蔓之属,善于攀越缠绕,质地坚韧,不但具有祛风除湿、行气活血功效,更是通络引经之使药佳品,用于痹证尤宜。”常用的雷公藤是卫矛科植物雷公藤的根,性味苦、辛,凉,有大毒,有祛风除湿,活血通络,消肿止痛的功效。但其含雷公藤碱、雷公藤定碱等多种生物碱,会对人体消化、神经、生殖等系统造成伤害[4]。临床应用如雷公藤等有大毒的藤类药时,要尽量小剂量使用,剂量大时要长时间煎煮或配伍有防治副作用的药物。

虫类药